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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遴选供用电主体用电安全问题调研课题承担单位的公告

发表于:2018-10-30 关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遴选供用电主体用电安全问题调研课题承担单位的公告


为了解全市各类供用电主体用电安全现状,建立健全全市供用电安全管理机制提供依据,我委计划对全市各类供用电主体用电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拟在符合要求的单位中择优遴选1家作为该项目的承担单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各类供用电主体用电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项目

二、采购内容和要求

了解分析我市当前供用电安全的现状特点及存在问题,借鉴先进城市管理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提出加强我市供用电安全管理的对策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一)分析现状及存在问题。在全市选取具有用电安全代表性的公共场所区域(包括某街路和城中村各至少1个),通过调研了解其供用电设施设备安全现状特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将来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建议和对策。

(二)梳理现有行业标准规范。全面梳理城市公共场所供用电领域行业规范以及相关产品涉及的产品标准规范(含有关施工安装规范、定期维护检修制度等),分析调研中发现的安全规范问题包括缺失问题和安全管理失效案例成因机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梳理有关供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调研收集梳理散落在住房建设、公安消防、国土规划、电力、质监、安监等不同领域(行业)的涉及供用电安全管理的法律规范和管理制度,分析当前管理中存在的涉及供用电安全的管理主要问题,提出市、区两级供用电安全监管制度建议,包括供用电安全管理体系及工作建议。

三、项目成果及验收方式

(一)项目成果:1、交付《广州市供用电安全形势研究分析报告》(名称初定),2、交付《广州市供用电安全责任制管理办法》(初稿)。

(二)工作进度:受托单位在调研基础上,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述两份文稿的初稿。

(三)验收方式:《广州市供用电安全形势研究分析报告》和《广州市供用电安全责任制管理办法》由我委组织审定验收。

四、项目经费预算

本项目经费预算为人民币46万元以内。

五、项目征集起止日期

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13日。

六、项目承担单位资格要求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具备承担市级及以上调研课题(草拟相关政策)的相关能力和经验;

(四)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相关业务资质证明;

(五)在广州市设有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具有比较优势;

(六)在广州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一定数量专职工作人员和一定数量的安全、质量管理(认证)及法律专家库的具有比较优势;

(七)具有一定数量的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质量管理(认证)专职工作人员、项目有关的专业实验场所设施和电气设备设施检测认证、科研能力或施工能力的具有比较优势。

七、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向的单位请提供如下资料:

1、单位基本情况表(参考格式见附件);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组织还需提供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证明;

3、单位固定办公场所详细地址;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项目报价函(包括总价及其明细清单、加盖公章并单独封装);

6、单位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安全和质量管理专家库等情况(需提供名单、职称或专业、参与同类项目工作等情况,以及有关凭据的复印件);

7、近3年完成相关工作经验情况(开展同类项目工作清单,以项目合同或成果的复印件为准);

8、项目有关的专业实验场所设施名称;

9、电气设备设施检测认证、科研能力或施工能力佐证材料;

10、项目实施方案,包括调研思路、调研方法、工作安排、人力投入、设备投入、调研质量控制方式、调研成果质量承诺等;

八、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六份,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后请于项目征集期内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电力行政执法处(广州市府前路2号901室,邮政编码:510030,联系人:张伟源、魏瑶,电话:83510020、83510086,星期一至五8:30-11:30、14:00-17:30)。

九、我委将组成内部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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