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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9年区块链应用示范专项计划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9-11-26 浏览量:282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11-26/2019-12-13
  • 项目类型 :
      公共/示范平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3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9年区块链应用示范专项计划申报指南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区块链产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68 号)及《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区块链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工信规字〔2018〕1 号)相关规定,为积极鼓励区块链+应用场景落地,推进区块链场景应用的全面展开。现开展2019年区块链应用示范专项计划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产业融合专题

  1.区块链+金融

  针对传统金融存在的诚信体系和信任机制缺失、交易结算时间冗长、中介服务成本高昂、安全性欠佳等痛点问题,利用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等特性,研究简化金融服务、管理流程、支付交易等场景的应用,重点支持跨境支付、贸易金融、积分互通等场景,提高产融对接效率。

  2.区块链+ 5G智慧交通

  针对《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超级计算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的要求,应用区块链和5G 技术,构建去中心化可信的新型智慧交通区块链平台,开展车联网智慧交通场景应用。实现将车辆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重要节点数据经由5G通讯模块上链,通过5G网络保证海量数据传输的高速率和低时延,实现车与车、车与电子站牌、车与云端互联,通过车载智能终端与智能路侧系统有机结合,通过共识机制推动车联网更加可靠,实现认证存储,构建统一的感知、计算、交互及决策平台,实现车辆联网数据在不同管理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间的安全可信地共享,为智慧交通的实现及交通大数据的新商业模式运用提供基础性的支持。须在地市一级公共交通系统实现落地应用示范。

  3.区块链+教育

  融合应用可信教育数字身份技术与区块链技术,构建涵盖“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全教育阶段的终生学习可信档案服务平台,实现教育电子档案的“防篡改、防抵赖、可追溯、具有法律效力”等应用要求,实现电子档案的可信共享与安全访问。支持依托区块链专业培训机构,建立区块链人才培训基地,在建立可信的教育培训人才档案等领域展开应用示范。重点支持基于可信教育数字身份的“可信教育电子证照、可信考试成绩证书、可信教育电子奖状、可信教育培训电子证书”等应用场景融合的项目。

  4.区块链+工业互联网

  针对传统工业互联网存在的数据监管成本高、数据易丢失、安全性低等问题,研究区块链赋能工业互联网的创新路径,实现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等环节数据打通,加强多主体之间的协作共享,重构具有区块链理念的企业价值流转和信息流转方式,解决工业互联网领域的价值互信问题。

  (二)应用创新专题

  1.区块链+确权交易

  结合文化艺术、数字版权、知识产权等领域开展应用示范,研究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确权、交易及维权系统平台,支持内容登记、鉴证、查询、交易等全流程服务,解决实际场景交易中的造假问题,建立确权和信任,做到各方可信的确权与交易,简化其确权和交易的过程,优化维权方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2.区块链+公租房管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要求,研究基于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集成的公租房基础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房源管理、资产管理、租户管理、巡查管理等功能,引进采用分布式存储、智能合约、密码学等技术的物联网智能锁设备,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水平;探索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等前沿技术,搭建包含监管部门、业主方、物业方等多个节点,便于公租房相关联的各管理部门相对公开、透明的处置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公租房租赁资格审核机制,构建租赁情况动态跟踪,杜绝违规使用公租房情况,促进公租房资源的优化分配。

  3.区块链+数据治理

  利用区块链技术高安全性、去中心化、分布式共识等特点,从技术手段上解决不同行业存在的数据孤岛和信息壁垒的问题;研究构建全过程的数据采集、数据授权和数据管理等环节服务,提供实现优化数据上链,增强数据可信度,提高企业沟通效果,解决数据安全、数据权属问题,实现数据开放的“多元共治”,推动多方主体的共同参与。面向医疗、生物医药、制造业、人工智能等领域展开应用示范。

  4.区块链+防伪溯源

  研究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溯源服务平台,实现商品信息全程实时溯源,形成信息和价值共享的链条,探索融合物联网技术,满足对商品的溯源验真需求,解决产品流转过程中的假冒伪劣问题,解决传统溯源中存在的信任问题。面向食品、农产品、药品、跨境商品等领域展开示范应用。

  (三)粤港澳大湾区专题

  1.区块链+营商环境

  针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的战略目标,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研究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跨境人才资源流动互认共享平台建设,实现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在专业资格、人才教育履历、社会保障等的互认互通,并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示范应用;支持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及思维理念的企业孵化培育平台,发挥大湾区内区域政策错位优势,打通企业孵化的全链路,减少粤港澳大湾区各要素流动阻力,促进区块链创新资源的有效流动和配置优化。

  2.区块链+物流

  利用区块链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在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各个物流环节实现数据交互,实现各物流参与主体节点的高效衔接,研究推动粤港澳海关监管互认,实现快速通关,建设物流信息共享衔接机制和大数据平台支撑,推动传统物流业务的数据链重构,从而实现物流体系高效运转,提高物流企业协作水平,实现物流业的错位发展和协作能力,破除行政区划壁垒和阻碍,实现区域内融合发展、错位发展和物流要素自由流动。重点支持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跨境物流、冷链物流场景应用示范。

 

  二、组织方式

  (一)发布申报指南

  区工信主管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d.gov.cn)发布2019年区块链应用示范专项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二)申请与入库

  申报单位根据《2019年区块链应用示范专项计划申报指南》的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征集区块链应用项目,建立区块链应用项目库。基于区块链技术和应用的快速发展特点,每年度区块链应用项目库均为新建,当年度未出库的项目在下一年度需要重新入库。

  (三)出库与立项

  区工信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区工信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请区政府、管委会同意后,由区工信主管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2019年区块链应用示范专项拟立项项目,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公布2019年区块链应用示范项目名单,正式出库实施。

  (四)验收与兑现

  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期结束后的1个月内向区工信主管部提出验收申请,由区工信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项目验收。通过验收的项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政策兑现窗口提交兑现申请资料,按项目实际投入经费(以验收结果为准)的30%享受应用奖励,每个区块链应用示范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经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认定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

  (二)申报主体和联合申报单位经营运行良好,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技术、场地、设备等主要条件保障;具有保障项目建设和运维必要的资金能力,承诺并证明能够自行解决最后的资金缺口,并提供资金保障证明和承诺书。

  (三)申报项目符合《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区块链产业发展办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区块链特色的中国软件名城示范区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技术具备先进性,具有一定的场景应用规模数量,区块链场景应用示范效果明显,结合实际情况、围绕建设目标,提出不少于3个客观可行且量化的项目验收指标,将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指标、项目产品或服务实现的经济效益、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等。

  (四)项目实施地在本区范围内。

  (五)项目实施周期为10个月。

  (六)“粤港澳大湾区专题”须由粤港澳三方或粤港、粤澳双方的具有合作基础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法人单位联合申报,其中粤方单位牵头,港澳有关单位联合共建、实质性参与。

  (七)在规定项目建设期内,项目投入经费不低于300万元。

 

  四、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主体单位牵头申报和实施项目1项,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和实施项目1项。不得通过重新设立而重复申请应用奖励,也不得通过恶意分拆注册多家企业或机构而分别申请应用奖励。

  (二)项目合作单位中,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不在本区的单位仅限一家,且只限于技术支持。

  (三)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在本区级中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四)申报单位守法运营,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并按时上报要求材料。

  (五)申报单位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需在申报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并按要求提交纸质申报书(含附件材料)原件一式两份。纸质申报书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齐全,签名、日期等内容填写齐全。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材料如下: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实施方案;

  3.区块链企业或机构认定证明文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属联合申报,合作单位同时提供);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护照(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及核心技术证明材料;

  7.项目合作合同书或合作协议书(如项目存在合作单位提供);

  8.其他证明资料。

  (二)联合申报的项目应在申报书中明确项目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内容,包括合作各方的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分配、经费分配、收益分配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按要求提供合作合同书或合作协议书。

  (三)项目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合作内容页加盖合作单位公章。项目组成员中的国外、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附上国外、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编报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见附件),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3年内申报本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撤销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五)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确定立项出库后,项目申报书是项目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根据本指南的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提交至区工信主管部门;

  (二)区工信主管部门将征集的申报材料纳入区块链应用项目库,并区工信主管部门或委托相关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竞争性评审,出库实施。

 

  七、联系方式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20-82118722 邮箱:xuhb@gdd.gov.cn

 

  八、申报时间

  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3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