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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成都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 |
申报时间 | 2018年11月15日 / 2018年11月23日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奖励 |
政策类型 | 资质认定,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 |
发布单位 | 成都高新区科技新经济局 |
申报条件 | 成都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高新区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税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并按时交纳各类统计报表,且2008年至今从未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
扶持标准 | 资金补贴奖励 |
申报流程 | (一)企业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遴选评审 高新区科技新经济局按照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认定要求,会同行业专家、财务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形成“高新区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企业”公示名单。 (三)公示 高新区科技新经济局将入库培育企业公示名单在高新区政务公开网站(http://www.cdht.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高新区科技新经济局对相关异议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取消相关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高新区科技新经济局授予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编号。 |
扶持范围 | 一、电子信息 二、生物与新医药 三、航空航天 四、新材料 五、高技术服务 六、新能源与节能 七、资源与环境 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申报材料 | (一)成都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申报表(见附件1); (二)公司情况介绍(见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提供合一证书); (四)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书、企业主营业务领域开展有关业务的证明(如合同、发票等); (五)企业2017年度审计报告(带二维码),企业近三个年度研发投入表、近一个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情况表(企业自行提供); (六)其他相关附件(企业人员数量、结构和学历说明情况表,专业行业领域许可证书等); (七)近一个季(月)度的企业缴税证明(税务部门开具); (八)企业真实性声明。企业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取消企业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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