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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3 浏览量:197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7-13/2018-08-2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备案工作办法》(川科成〔2018〕4号)要求,现将2018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四川省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企业注册运营三年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3.在省内有固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场所,企业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近3年连续盈利,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保持上升或稳定。

  4.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拥有行业特色的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或服务。有比较完善的成果转化保障与激励措施,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模式有关示范特色和典型案例。

  5.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建立有技术创新机构或产学研合作载体,有稳定的研发人才队伍,或与高校院所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三年内申请专利不少于3项,获得授权专利不少于1项。

  6.优先考虑承担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的单位。

  二、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

  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申报书》,准备相关附件材料,向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审核汇总。

  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书》进行审核,出具推荐函并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上报科技厅(推荐函一式两份,申报书纸质件一式两份)。归口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完整。一经推荐到科技厅,不再接收任何补充材料,所缺部分,视同无法提供。

  三、申报材料

  (一)归口管理部门推荐函;

  (二)《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申报书》;

  (三)其他相关附件:

  1.企业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拥有的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产学研合作协议;

  4.涉及行业准入许可等有关资质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会计报表(复印件);

  6.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证明材料。

  四、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科技厅成果处:

  陈晓琦:028-86731029 王渝佳:028-86718269

  邮箱:kjtcgc@126.com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7月13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