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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1年度国(境)外专利资助资金安排公告
相关专利权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按照《四川省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知识产权资助管理办法》(川知促发〔2019〕24号),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完成了2021年度四川省省本级的国(境)外专利资助申报、受理、初审和专家评审复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年度共收到申请资助专利395件,申报资助资金490.681万元。经审核,最终符合2021年度资助条件的专利379件,涉及资金212.4811万元(详情见附件)。
2.特别说明事项: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关于“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不得资助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的规定,今年取消了对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的资助,按照资助总额不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予以资助。
3.如相关专利权人对申请资助的结果有异议,请于3月30日前向我中心提交正式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28-85512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