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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支持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表于:2021-04-02 关注 

成都市支持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点击查看)


  为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西部(成都)科学城人力资源协同创新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委办〔2020〕10号)精神,吸引更多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来蓉创新创业,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强市,现就政策文件作如下解读:


  一、关于优秀海外高校的范围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参照QS、THE、U.S.News的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50名单,共同商定的年度《优秀海外高校名单》中的高校。


  二、关于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范围

  指具有中国国籍、获得毕业年度《优秀海外高校名单》中海外高校学历学位、毕业后24个月内在我市自主创业或在企业从事相关创新工作的毕业生。


  三、关于补贴标准

  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的,可分别申请2万元、4万元、6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同一个人只能享受一次优惠政策。已享受优惠政策的,新获得学历学位不再重复享受。


  四、关于申报程序

  由申请人按照市人社局官网年度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向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申报。区(市)县人社部门受理申报,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市)县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发文确定并发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