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关于受理2021年谢岗镇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公办学校的通知

​关于受理2021年谢岗镇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公办学校的通知

发表于:2021-05-06 关注 

关于受理2021年谢岗镇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公办学校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的服务工作,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东府办〔2019〕45号文件精神(附件5),我局开展2021年谢岗镇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公办学校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网站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10:00—5月17日17:30,详见附件4;

  纸质报送时间:2021年5月6日10:00—5月20日17:30。


  二、受理企业类型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其管理和技术人才子女可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一)上一年度纳税贡献排名前30名的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排名前10名的,当年提供4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排名11-20名的,当年提供2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排名21-30名的,当年提供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二)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人民币的企业。当年提供1 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包括: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年提供2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自认定当年起,5年内每年提供1 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四)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试点企业原已享有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指标的,在倍增期间指标数量按其认定前一年的基础上翻倍配置。试点企业原未享有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指标的,在倍增期间分三个档次直接给予指标,具体档次标准为:试点企业被认定前一年营业收入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6个指标;营业收入2(含)-10亿元的给予4个指标;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给予2个指标。

  (五)上市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已向证监会申报材料)。分三个档次直接给予义务教育入学指标,具体档次标准为:上市企业和上市后备企业(已向证监会申报材料)被认定前一年营业收入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6个指标;营业收入2(含)10亿元的给予4个指标;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给予2个指标。

  (六)纳入市、镇试点的企业。镇“三年倍增企业”每年获得2个入学名额,“五年倍增企业”每年获得1个入学名额。如市、镇试点企业按市相关文件规定,在纳税排名、高企等各方面获得入学名额,所获得的入学指标翻倍,最多不超6个且不重复奖励。

  以上入学指标不累加,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按最终享有指标申请,详见附件3。


  三、受理对象

  (1)小学一年级,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当天),且未入学、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


  四、申请资料

  (1)《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企业)》;

  (2)《2021年秋季谢岗镇企业人才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汇总表(公司名称)》;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请人的家庭户口本(亲子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劳动合同、子女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社保缴纳明细,须在本企业缴纳社保满1年;

  (6)近一年工资流水或工资单。


  五、申请流程

  (1)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安排代办人按照所分配的入学指标负责收集本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情况,并且要求企业代办人加入“2021年谢岗镇经发局子女入学工作群(636144574)”,以便信息交流;

  (2)企业代办人将汇总企业所有申请人资料,申请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镇政府三楼镇经济发展局局1室,《2021年秋季谢岗镇企业人才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汇总表(公司名称)》电子档发送至107868011@qq.com;联系人:罗紫维、周瑾、邓爱婷;联系电话:87762963,87761289。

  (3)镇经济发展局汇总企业申请资料后,提交至镇宣教文体局审核。


  附件:

  1、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企业)

  2、2021年秋季谢岗镇企业人才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汇总表(公司名称)

  3、2020年企业子女入学指标统计(经济发展局)

  4、(非东莞户籍学生)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网上报名操作指引

  5、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

  6、划分学区入学


  谢岗镇经济发展局

  2021年5月6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