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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四川省​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8 浏览量:198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1-08/2021-12-03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省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296号),现就2022年度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2022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按照“政策引领、突出重点、体现差异、强化绩效”的工作原则,重点围绕“5+1”工业体系构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升,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创新能力提升等,组织推荐一批重点产业化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创新项目、产业园区项目等,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制造强省。


  二、征集流程

  (一)项目申报单位自行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s://jxt.sc.gov.cn)公共服务栏目中的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按照征集指南选择申报类型,填报项目资金申报资料和《项目绩效目标表》。为强化项目入库工作,企业须按照“先入库,后申报”原则进行项目申报。

  (二)地方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对申报项目信息进行初审并推荐上报,扩权试点县(市)推荐项目同步报送当地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履行属地责任。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积极组织项目申报,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审核等相关要求,正式推荐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的项目,需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二)压实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项目的重复性负主体责任,并书面出具申报资料真实合规性承诺。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

  (三)严格申报纪律。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现场核实等申报组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

  (四)申报截止时间。项目征集企业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3日18:00,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网络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18:00,正式推荐文件应于12月14日前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逾期不予受理。

  产业化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联系电话:

  技术改造处     028-86265712

  产业技术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申报联系电话:

  技术创新处     028-86265731  028-86265730

  产业园区项目申报联系电话:

  产业园区处     028-86112143

  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信息中心    028-86264480  028-86264185    

  申报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厅直属机关纪委   028-86262834

  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举报电话:

  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028-86266305


  附  件:

  1.产业化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征集指南

  2.产业技术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征集指南     

  3.产业园区项目征集指南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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