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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关于印发加强市场主体服务和助企纾困工作措施的通知


发表于:2021-11-23 关注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加强市场主体服务和助企纾困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市局各处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准应对疫情冲击助企纾困解难全力实现年度目标的工作措施>的通知》(成委厅〔2021〕61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加强市场主体服务和助企纾困工作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举措、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精准应对疫情冲击助企纾困解难,全力实现年度目标。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3日


加强市场主体服务和助企纾困工作措施


  一、深化商事登记与智能审批便利化改革。试点推行企业名称申报承诺制、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制、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等改革举措,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营商通”线上平台。建立全事项的智能化审批系统,实现营业执照和市场监管行政许可的“联办、联变、联注”。

  二、实施信用修复“一次申请、两网统一”。建立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一次申请、两网统一”工作机制,当事人只需向信用中国(四川成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一次修复申请,通过系统保障受理、分派、审核、修复全流程线上办理,实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两网”同步修复。

  三、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柔性执法。对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三年内首次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特定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通过提示、警示、告诫等措施,引导当事人自行纠正或杜绝违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为市场主体纠错减负,营造宽松的市场发展环境。

  四、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承诺制。全面实施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经评审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新开办直营连锁门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适用“承诺制”审批,实施“先发证、后核查”。

  五、简化药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对委托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同一出资人(控股50%以上)的药品批发企业开展仓储、配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仓库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等仓储现场检查环节,若药品批发企业经省局现场检查通过的,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不再开展现场检查,仅做相关许可事项资料的形式审查。

  六、支持中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支持中药新药研究和中药产品创新成果转化,协助相关部门对科技成果给予资助或奖励。支持中药临床研究,对承接新药研发并完成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按照项目实际研究经费金额的10%给予资助。

  七、助力企业以知识产权解决“融资难”。支持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金融机构融资,对企业在2021年以商标和专利权质押融资的评估费、担保费、贷款利息给予60%的资助,单个企业当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八、支持企业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企业作为原告(或请求人)维权解决专利、商标侵权纠纷,经法院判决或裁定后胜诉并已生效的,给予作为原告(或请求人)维权代理费40%的资助,每件案件最高资助20万元,同一企业当年资助总额不超过40万元。

  九、鼓励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对企业购买专利、商标执行保险,专利、商标被侵权损失保险等险种的,按照实际缴纳保费的 60%给予投保人资助,企业为单个知识产权购买保险的当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企业为多个知识产权购买保险的当年资助总额不超过40万元。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具体措施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