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转发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省级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转发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省级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发办、各有关企业:
现将《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省级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佛商务外贸函〔2023〕16号)转发给你们,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企业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要编写页码、材料目录,胶装成册。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通知的附件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登录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建议先点击“发送报告”后再打印。另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各企业还需按要求提交承诺函(详见附件4)。
二、请各镇(街道)经发办积极组织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该项目资金,并对企业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项目拟入库明细表(详见附件3)中出具初审意见。
三、企业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一份交至所属镇(街道)经发办,二份交至我局外贸发展股;同时将本企业的资金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635556823@qq.com。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余先生86293677、梁小姐8629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