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转发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转发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经发办、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广东省商务厅相关工作部署,现就申报2024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通知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入库指引》(附件2)的要求,抓紧开展各镇街企业的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二、各镇街经发办初审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时,应核对相关复印件材料的原件(如营业执照、海关报关单、合同或设备参数证明文件等),审核企业是否已按要求在材料上加盖企业公章及填写相关申请表等。
三、申请企业本次申报的进口产品不得重复申报国家和省其他进口贴息项目,请各镇街经发办初审时认真审核。
四、各镇街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7月7日。请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市区镇各一份)、电子版申报材料(企业将资料扫成3份PDF,镇街整理成一个光盘,邮寄)、纸质入库明细表(一式四份并盖章,其中市两份、区镇各一份)、初审报告及可编辑电子版入库明细表(OA报送)报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