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四川省诚信示范企业
发布时间:2019-03-20 浏览量:382 收藏
荣誉资质
凡在四川境内依法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经营3年以上、未被列入过经营异常名录的各类企业均可申报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凡在四川境内依法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经营3年以上、未被列入过经营异常名录的各类企业均可申报。
(二)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近3年来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且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三)依法纳税。严格遵守国家税收征管相关法律法规,最近三年来未发生过偷、逃、抗、骗税款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建账和进行会计核算。
(四)诚实守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和作出的承诺;积极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以及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决等法律文书。
(五)依法用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劳动合同。
(六)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健全。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机制健全,且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支持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开展活动。
(七)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捐资助学、扶危济困、精准扶贫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光彩事业。
被列入过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一)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表(附件1)。
(二)2018年度四川省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2)。
(三)企业诚信建设材料(围绕创建标准7个方面撰写,不少于1000字)。
(四)企业简介(800字以内)。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六)企业近年获奖情况(获奖证明复印件)。
(七)特殊行业企业须附资质证书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2019年3月20日-2019年3月29日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登陆“四川诚信网”(www.sccxa.cn)注册后录入相关信息,且企业在“四川诚信网”企业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信用等级评估须在AA以上;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含电子档)于2019年3月25日前报送至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市州推荐。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辖区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将推荐意见、“四川诚信示范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档)于2019年3月29日前报经济和信息化厅质量标准与市场开拓处。
联系人:朱磊 电话:028-86267439
电子邮箱:332968209@qq.com
地 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四川省市场经济诚信建设促进会秘书处
联系人:汪波 028-86523223 86523263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武成大街166号四川信息产业大厦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