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四川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征集
发布时间:2020-02-28 浏览量:250 收藏
(一)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隔离眼罩/医用隔离面罩、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
(二)生产上述物资所需要的重要原辅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
(三)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
(一)推荐企业主要产品应符合推荐范围,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包含应急审批注册证号)或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被推荐企业须如实填写推荐表(附件1);其中,医用物资生产企业主要产品须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医疗应急)清单》(附件2)规范填写。不符合推荐范围的企业暂不推荐。
(二)推荐企业应为正常生产状态,承诺服从防疫工作调配,积极报送生产信息,在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中作出突出贡献。尚未投入生产或未形成稳定产能的企业暂不推荐。
(三)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对申报企业严格筛选核实,不得推荐与疫情防控无关的企业,不得弄虚作假。
3月2日前
联系人:何长远、罗宇璨
联系电话:028-86263273、86265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