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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0 浏览量:111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5-30/2019-06-24
  • 项目类型 :
      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培育项目的通知 


省级有关部门,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2019年5月5日,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培育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143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培育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http://www.most.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最新公开),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培育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我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2019年5月30日8:00至6月24日16:00前,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19年6月19日18:00前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www.sczwfw.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如若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预申报项目的申报书简表一份报送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国合处。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本通知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

  请各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专项受理处室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培育项目由科技厅国合处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林 曦 028-86669687

  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5月17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