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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点)  工作经验的通知

发表于:2020-10-19 关注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关于印发成都市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点)工作经验的通知

川市监办〔2020〕102号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各市(州)局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更便捷、更高效、成本更低的知识产权保护渠道。成都市在全市设立了295个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点),形成了知识产权保护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工作机制,有效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现将该经验向全省推广,希望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本地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进一步提高维权援助服务水平,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成都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设立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的指导意见


       一、设立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的目的意义

       成都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把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作为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倡导建立以司法保护为主导、行政保护为支撑、以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设立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是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知识产权意识在中小微企业中意识还比较淡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还有待加强,企业只有自我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才能有效抵御知识产权的外来风险,才能顺利地开拓国内、国际市场。设立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及时为企业、行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不断强化企业自我保护意识,规范行业自律管理,能有效促进我市相关产业应对国际国内竞争能力的快速提升,形成良好的创新文化


       二、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的设置点位

       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的设立组成由行业协会、工业园区根据自身实际需求申请设立成立,可选择在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大型工业品流通集贸市场、知识产权密集型行业协会等知识产权较为集中的点位。


       三、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的工作内容

       各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立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开展但不限于开展以下工作:

       (一)知识产权宣传培训。通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提高企业、行业的知识产权维权意识的技能,充分发挥维权工作站在技术交流、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等软环境建设中的灵活作用,推动行业内及企业、行业间的信息交流和业务合作。

       (二)知识产权业务指导。组织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申请授权程序与法律状态、纠纷处理和诉讼等法律咨询,推荐维权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行业提供信息检索、管理规范等业务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常态化地搜集企业、行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和困难,集中统一研究对策,共同应对外来知识产权风险。

       (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解决机制,通过协商和调解及时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协助申请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依托专业服务机构或龙头企业,为企业参加境内外经贸活动提供及时、专业、高效的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帮助企业顺利“走出去”。

       (四)其他知识产权工作。具备条件的工作站还可以开展相关产业的专利分析和维权预警等其他工作,提升行业知识产权的运营水平和维权能力。


       四、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的工作原则

       (一)发挥优势,积极推进。各局应结合实际,针对社会需求重点,充分利用和发挥优势,积极推进维权援助工作,不断完善维权援助工作机制。

       (二)整合资源,协调运行。工作站的运行要与现有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机制相协调,充分调动和整合社会各界资源,为维权对象提供有效服务。要通过维权援助工作,积极推动、支持各类企业、行业协会不断发展。

       (三)公开公平,优质高效。要公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政策、措施与方式,向符合条件者公平地提供服务与支持。要不断提高维权援助工作的质量,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维权援助工作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五、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的监督管理

       各区(市)县知识产权局负责维权工作站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各级要积极组织开展对工作站及其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和监督工作,按年度表彰奖励维权援助先进工作者,通过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维权援助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与水平;要建立健全维权援助档案;要对违纪违法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积极防范骗取援助资金事件的发生,对弄虚作假,骗取援助资金者,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市局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重要事项进行统筹安排,建立对工作站的指导、监督和规范机制,组织条件成熟、工作基础好的工作站,在市内其他地区或省内开展相应工作。市局对工作站工作人员组织上岗培训和业务研修,对表现突出的维权援助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市局对工作站的工作组织年度检查,对工作突出的,予以重点支持;对工作不到位的,提出整改要求;对有重大违规运行的,停止其运行。


       六、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的申报与审批

       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设立的条件为:

       一是当地政府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有比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工作基础,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态势较好,当地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需求较强。

       二是行为协会、工业园区自愿组织,并能保障一定的工作人员、场所和经费。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由各区(市)县知识产权局向市局申请,提交的申报材料中,除工作方案外,还应包括对机构设置、工作人员详细情况、办公场所、计算机及网络软硬件条件配备,以及经费保障的说明。市局综合考虑各点位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条件配备、人员情况和工作需求,按照成熟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进行有序审批。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经市局同意成立后,按照维权工作站职能职责开展工作。

 

       附件:1.《成都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设立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的指导意见》

            2.《成都市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点)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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