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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关于转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四川银保监局办公室》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企业:
按照《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四川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成都高新区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申报工作。请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于2021年1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纸质和电子版)上报经信处。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2021年1月11日
(联系人:经信处 巨晓敏;联系电话:85339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