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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征集服务型制造专家的通知

发表于:2021-03-16 关注 

关于征集服务型制造专家的通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及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等15部委《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专家信息咨询、产业诊断和决策支持作用,推动我省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经研究,拟建立四川省服务型制造专家委员会,面向省内外公开征集服务型制造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定位
    服务型制造专家委员会从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选取,开展服务型制造相关行业基础、标准和关键技术研究,为行业提供有针对性、前瞻性、创新性和战略性的建议和产业规划,完成服务型制造相关课题研究、培训、咨询、评审、调研等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责任心强,熟悉国家和四川省发展服务型制造、生产性服务业及新经济有关政策,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二)专业主要为机械制造、电子通信、计算机、自动化、能源管理、物流管理、企业管理、工业设计、金融、会计、审计等制造业和服务业领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水平或相应职级职称,具体如下:
    1.具有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等以上职称;
    2.具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副高(含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
    3.具有相关领域专业注册资格证书并从业5年以上。
    有突出专业特长,在相关领域具有较深专业造诣和一定权威性的人员,相关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主要研究方向为工业设计、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检验检测、系统解决方案、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生产性金融服务、服务外包、信息增值服务、智能服务等。
    (四)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独立完成所委托的培训、咨询、评审、调研相关工作。
    (五)无不良从业记录。
    (六)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其所在法人单位同意并推荐。


    三、遴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者填写《四川省服务型制造专家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可提供电子档)于2021年3月26日报送四川省服务型制造产业促进会秘书处。
    (二)四川省服务型制造产业促进会将在我厅指导下组织成立四川省服务型制造专家委员会,并根据专家特长和工作需要,择优遴选专家和颁发聘任证书。


    四、联系方式
    生产性服务业处
    联 系 人:陆一新  杜高杰
    联系方式:028-86260373
    四川省服务型制造产业促进会
    联 系 人:刘杨平
    联系方式:13402832308
    邮    箱:95806720@qq.com


    附件:四川省服务型制造专家申请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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