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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街道2021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公告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东府﹝2018﹞106号),为我市深化创新驱动、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现将2021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具有初级职称)综合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和时限
受理时间:2021年5月25日-7月25日。
审核时限:申请人在系统提交申请后,用人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系统于7月28日关闭该审核功能)。
二、受理范围
在《2021年东莞市新时代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名单(第一批)》(详见附件1)中企业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具有初级职称的人才。
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包括:
1、非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
2、符合《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奖励范围的单位;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经各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
5、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6、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7、经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8、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国家或省级资质的科技服务机构。
上述第2项的其余名单将作为《2021年度东莞市新时代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名单(第二批)》公布。
三、办理条件
1.人事档案在我市;
2.2017年1月1日后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个我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
3.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所在单位须在《2021年东莞市新时代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名单(第一批)》。
四、补贴标准、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备注:1. 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且具有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符合条件的非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
新引进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市财政有关人才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
个人申请的申请材料目录
温馨提示:个人要严格按规定申请补贴,对弄虚作假,以隐瞒或虚报相关信息冒领相关补贴的,经查实后将取消申请资格,对已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在“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网址:http://59.37.20.103/jsrc)或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lzyj.dg.gov.cn/)点击进入,分别注册个人、企业账户,并于规定时间前登录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无法申请。申报人须查清自身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并正确填写自身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信息,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影响后续审核的,后果自负。
(二)单位审核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规定时间前登录系统进行审核,逾期将无法审核。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城分局审核和核实
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城分局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各类条件,并会同有关部门及单位核实申请人的档案情况、户籍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在线审核申报材料。
(四)递交纸质材料
申请材料通过在线审核后,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打印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经用人单位和档案管理单位(非党政机关和非组织人社系统单位的档案管理单位)加具意见,由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城分局。
(五)报街道审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城分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等基本信息在南城街道官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城分局加具审核意见,报南城街道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资金下达拨付
街道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当年申请的补贴,将于下一年度拨付到申请人个人账户。
六、咨询电话及受理地址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城分局地址:南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38、39、40号窗口。
咨询电话:28057023
附件1:2021年新时代创新人才综合补贴限定范围企业名单
附件2: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城分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