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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乡村振兴科技在线”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于:2021-09-06 关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乡村振兴科技在线”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各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有关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

  为巩固拓展“四川科技扶贫在线”成果,推进平台提质扩面、转型升级,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厅研究制定了《“四川乡村振兴科技在线”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9月6日


“四川乡村振兴科技在线”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巩固拓展“四川科技扶贫在线”成果,推进平台提质扩面、转型升级,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平台名称

  “四川乡村振兴科技在线”平台。


  二、平台定位

  实时解决用户农业生产技术需求的信息平台;科技特派员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阵地;为我省“10+3”产业发展及乡村振兴提供咨询指导的科技窗口。


  三、建设原则

  (一)坚持提质扩面。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强化对已有数据的智能挖掘,强化实用性、可操作性,新增成果转化功能。平台将在12个市(州)、88个县(市、区)基础上拓展,力争实现全省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全覆盖。

  (二)坚持转型升级。平台将在持续巩固科技扶贫成果的基础上,充分激发全省科技特派员作用,为“10+3”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提供科技支撑。平台服务模式将在现有纯公益性服务的基础上,稳步探索社会化服务。

  (三)坚持省市县共建。按照“体系省级兜底、补助省市县分摊”的原则共建,平台运管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费用由省级科技经费承担,公益性服务补助视不同类型县(市、区)由省、市(州)、县(市、区)按不同比例分摊。


  四、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成并运行实体化运管中心200个,建立省市县三级专家(科技特派员)队伍3万名、信息员队伍6万名,累计开展在线咨询服务100万次,发布农业科技成果供需信息2000条,提供现代农业“10+3”产业和技术信息1000条,助力我省经济发展先进县和强县强区培育,带动新认定涉农高新技术企业50家、新备案涉农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家、建成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30家


  五、重点任务

  (一)优化“4+1”功能模块。

  按照“一新增三升级”的思路优化“4+1”功能模块,即“专家服务、供销对接、管理中心”功能模块重在升级、完善,新增“成果转化”功能模块。原“技术供给”并入“成果转化”。

  1.专家服务(升级)。专家在线、实时服务的主体功能不变。在原“找专家”“报需求”基础上,新增“找类似”,可根据用户上报需求智能推送平台积累的类似信息。分产业、分领域、分层级构建科技专家3万名,从乡镇农技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员、返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村干部、教师、村医等群体中建立信息员队伍6万名。

  2.产业信息。提供“宏观产业资讯、地方特色产业”两类信息,分别构建产业现状、龙头企业、技术依托单位、发展趋势等数据库,运用智能解析与语义分析技术关联数据库。

  3.供销对接(升级)。按“10+3”农业产业重新划分领域,新增“农户微商”,为特色农产品“卖得出”搭建起与主流经营方式相融的中介,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对接。

  4.成果转化(新增)。将原静态的“技术供给”升级为动态信息,并建立成果需求征集、成果供给发布窗口,线上智能匹配、推送。新增“你发榜我抢单”功能,企业、专合组织、政府等发布产业发展、品种引进、技术升级、技术培训等个性化需求,科技特派员“抢单”。新增“特派员讲堂”与“特派员风采”功能,展播特派员讲课视频,展示特派员工作成效。新增“农村双创平台”功能,可视化展示各地星创天地、农业科技园区等农村创新创业平台,为成果落地提供基地选择的参考。

  5.管理中心(升级)。根据“4+1”功能所需的后台要求,从智能化、可视化、便捷化等方面优化提升。

  (二)完善运管体系。

  构建“省-市-县-村-用户”运行体系,其中,省市县三级为实体化运管中心,有条件的可建村级科技驿站,APP构成平台用户基本使用单元。运管中心的总体建设标准是“六有”。

  1.有机构。省平台由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牵头承接,由省计算机院提供技术支持。地方平台可由生产力中心、信息所等公益职能单位承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成立事业单位。

  2.有职能。运管中心是平台实体运行机构,其承建单位应具备资源调度、补助审核、平台日常维护与管理、宣传推介、科技服务等职能。

  3.有人员。各运管中心一般应有3-5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可采取新增或调剂编制、公开遴选、社会化招聘等方式解决。每个村原则上有2名以上信息员服务。

  4.有场地。运管中心按照实用、够用、节约的原则,落实满足服务功能所需的固定办公场地。

  5.有条件。各级运管中心应为工作人员配备电脑、固定电话、移动终端等基本办公条件并接通网络。

  6.有经费。平台公益功能主要由省、市(州)科技经费保障,鼓励县(市、区)加大投入。经费主要用于软硬件投入、数据库建设、人员劳务费、培训与宣传、服务补助、差旅费、办公场地租赁等方面。

  (三)平台运行维护。

  1.专家服务。信息员通过APP报送需求(企业、大户等也可以自主报送),上传图文、视频,“找类似”功能将智能推送相似度高的信息,推送信息若有效则完成咨询,推送信息若无效则通过专家解决。平台1小时内完成分诊,优先分配县级专家。专家3小时内响应,互动解答。经县运管中心指派后,专家可到现场解答,差旅费可由指派的运管中心解决。信息员发起服务、结束响应,并对专家服务进行评价。运管中心 应在一周内完成电话回访,判定服务有效性和类别。

  2.产业信息。运管中心组织上传、审核、发布对应的数据库,可组织县(市、区)科技特派团、“10+3”产业科技特派团等开展相应工作。该模块数据对外公开,标明知识产权归属,提供打水印的不可编辑PDF版本。

  3.供销对接。各级平台运管中心遴选农产品和生产资料销售电商,分地区、分产业(“10+3”农业产业)展示。开发专属的企业版微信,WEB展示、APP版对接微商平台,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对接(在线平台不参与销售环节)。

  4.成果转化。企业、专合组织、大户等各类市场主体上报产业技术需求,科技特派员发布品种、技术、设备、专利等各类科技成果,后台根据供需信息进行智能匹配分析、推送,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用户发出个性化有偿服务“榜单”,科技特派员“抢单”后,双方自行协商,服务费用由需求发起人承担,平台不提供担保、支付等交易功能。征集、发布一批科技特派员实用技术培训材料,以视频、PPT为主。可视化展示“星创天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农业科技园区等双创平台。

  5.管理中心。各运管中心按权限履行管理职责,省计算机院提供技术支持。新增社会化服务管理。开发大数据可视化展示中心。优化后台管理智能化水平。可采用注册密码、手机动态码、指纹等方式登陆。允许运管中心按权限导出专家服务记录。完善用户信息,提高补助兑现工作效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科技厅党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省市县联动。主动与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商务厅、省供销社等省级有关部门加强对接和沟通,寻求合作与支持。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优化“4+1”功能模块,完善运管体系,合力打造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发展的信息平台。

  (二)突出激励保障。

  对平台专家和信息员,根据年度服务绩效给予激励补助。对专家重大技术服务,定期组织评选、补助。对市(州)、县(市、区)运管中心年度工作开展评估并通报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运管中心给予绩效项目支持。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各级运管中心、专家、信息员,适时给予通报表扬。对未落实本级服务补助的市(州)、县(市、区),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接入平台资格、终止平台项目等处理。

  (三)探索有偿服务。

  在保障公益性服务基础上,鼓励各级运管中心探索社会化有偿服务。企业、专合组织等用户通过在线平台发起的产业咨询、品种引进、技术攻关、专题培训等个性化需求,可发布有偿服务“榜单”,科技特派员“抢单”后双方自行协商服务报酬、解决途径、支付方式等。服务报酬由需求发起人承担,平台不提供担保、支付功能。服务报酬实际发生后向平台反馈。鼓励各级运管中心依托在线平台探索增值服务。

  (四)强化培训宣传与网络安全。

  省平台加强培训、指导,建立省市、市县、省县、县村等多种培训工作机制。统一设计平台LOGO与标识标牌,并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进行广泛宣传。运管中心建立静态信息的上传审核签批制度,加强政治审查。对于实时动态信息,要从技术层面建立安全熔断机制。对公益服务补助申领必须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号要进行技术防范处理。平台提供的静态信息要标明知识产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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