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指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聚焦细分市场、深耕专业化生产、提升精细化管理、实施创新驱动、聚焦特色化发展和强化基础支撑六大能力建设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目前国内整体经济环境复杂多变,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比较多,需要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企业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国家政策和行业专家的建议支持帮助企业更好的发展。如在2019年4月1日北京就发布了《关于促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于2019年5月21日由北京市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全程服务和政策咨询及专业指导服务。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在北京市发改委指导下出台了《关于促进北京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京发〔2019〕20号)。北京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政策分为“申报条件”和“支持标准”两部分内容:“企业标准是指认定本企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标准和条件中所列具体条件和指标内容。”按照国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北京注册登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持续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持续经营能力;具备专业化生产技术和服务能力;具有持续创新能力、专注于一个行业等特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是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符合以上条件并向所在地经济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享受扶持政策规定有关资金扶持待遇。具体实施办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定。
1.申报条件
企业在北京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行业内具有突出的品牌优势、专业化生产技术和服务能力。符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条件》(工信部联户〔2019〕121号)规定。专精特新企业是指具备专业化生产和服务特征、产品质量领先、创新能力突出、专精特新发展和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制造业或服务业小巨人领域的中小企业。申报时,企业应当为国家重点支持的专精特新产品、小巨人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产品提供生产装备、技术服务与解决方案、品牌及信誉等支持条件。同时也应当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内在北京市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或者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无违法违规行为;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新兴产业方向等条件。在北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北京市有关规定和鼓励发展措施要求;近3年内无骗取财政补贴、奖励等非法违纪行为。
2.支持标准
(1)创新能力:实施人才培育,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建立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创新激励机制,开展知识产权应用场景创新,实现技术突破或服务项目。(2)精细化管理能力: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强精细化建设,通过开展精益生产考核、实施标准化管理等方式提升企业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3)专业化运营能力:持续推动业务流程再造,推动优质产品走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降本增效。(4)基础支撑能力:通过加大基础技术投入、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式,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应用效能。以上是针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标准和支持标准内容,希望对促进这些企业发展有帮助。
3.申报程序
根据企业申报条件,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评选办法,公开遴选推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通过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确定拟推荐名单,确定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企业发放《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证书》及《首都“专精特新”企业信用证书》;公示无异议的向企业发放《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证书》及《首都“专精特新”企业信用证书》;公示无异议的直接授予“专精特新”称号及《首都“专精特新”企业信用证书》;公示无异议的直接授予“专精特新”称号及《首都“专精特新”企业信用证书》;公示无异议的直接授予“专精特新”称号及《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信用证书》;公示无异议的通过相关系统直接登录系统在线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申报材料。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街道(乡镇)对申请报送资料进行初审,汇总上报至市经信委、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查并确定拟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