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开始,中国政府发布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门槛大大降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272.1万家企业符合条件,其中包括107.9万家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全国认定企业数量快速增长,并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实行年度认定和补办申请受理手续相结合的办法。本办法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并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推广应用、计算机软件及相关技术、集成电路和半导体材料、生物与新医药、高技术服务、环境与资源保护等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持续研发投入的科技型企业。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企业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可自愿申请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下简称高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成立时间: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主要产品(服务)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通过技术创新和技术研发活动形成的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服务)中使用的技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支持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支持重点领域(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部署)。科技人员总数:截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科技人员总数不低于2000人;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领域不限;企业近三年内研发投入总额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企业近三年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近三年具有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为基础增加1个百分点)为以上指标进行评价。
二、技术领域与范围
高新技术认定的技术领域为:集成电路与半导体材料;生物与新医药;高性能计算机及相关技术;新材料与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
三、认定条件及程序
申报高企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成立3年以上;二是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三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15%;四是近三年研发投入总额占当年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经认定、公示无异议后,由企业向税务机关提出纳税申报表(或税务证明)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纳税申报表(或税务证明);申请年度内企业自行进行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活动;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完毕后向税务机关提出备案登记申请。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计算方式上有重大变化的高新技术企业按下列规定办理:一是近三年内连续从事研究开发活动并在研计算平衡表中填报技术研发项目名称;二是近三年内连续在国家科学基金项目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中项目申报并获得立项支持的项目;三是国家支持或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向初创期企业投资;四是通过企业自查或国家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取证等方式开展科技活动;五是通过中介机构审查、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科技人员占企业全部从业人口比例不低于15%或者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15%以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比重不低于15%等作出评价。
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比如,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下调至15%,同时给予一次性奖金减免、利润分配税前扣除等。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0%;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比例提高到75%;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优惠。所得税优惠额度方面: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实际所得税收归地方所得额不低于50万元的部分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高新技术企业年度中间实际缴纳的研发费用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计入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优惠期:按照15%税率计算年度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