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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成都市高新区产业功能区重大科技项目

发布时间:2019-01-23 浏览量:51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19-01-18/2019-02-12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资质认定,技术改造
  • 扶持方式 :
      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一、科技创新平台

  1.知识创新平台:支持围绕基础前沿领域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

  2.技术创新平台:面向“5+5+1”产业组建专业性技术创新研发平台,推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品应用示范。重大平台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

  3.创新服务平台:支持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标准等产业技术服务,科学数据、科技文献、实验材料等专业数据服务,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投融资、孵化中试等创新环境服务,按照平台投入30%最高200万元/个,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


  二、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产业功能区“首席科学家”:领军人才在我市产业功能区创办企业,开展创业创新工作,100万元/人,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


  三、重点产业技术路线图研究项目

  围绕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创新发展和产业生态圈构建,找准产业发展目标,确定产业技术路径,指导产业发展规划,资金支持不高于20万元/项,产业功能区按1:1配套,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


  四、技术创新项目

  1.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围绕“5+5+1”产业领域,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资金支持不高于200万元/项,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匹配资金比例不低于2:1,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


  2.重大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围绕“5+5+1”产业、乡村振兴科技行动、低碳公园城市建设科技行动等领域,支持开展关键技术、新技术的集成应用示范,资金支持不高于100万元/项,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匹配资金比例不低于2:1,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


  3.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围绕“5+5+1”产业、乡村振兴科技行动、低碳公园城市建设科技行动等领域,开展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加快培育优势产业集群,资金支持最高1000万元/项,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匹配资金比例不低于5:1,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


扶持领域

  1.产业功能区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平台,以及服务产业功能区的重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2.对产业功能区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人才团队;

  3.产业技术路线图专题研究、主导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以及新产品新技术应用推广示范范围。


具体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征集项目须符合我市“5+5+1”现代产业以及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领域;

  2.征集项目为在产业功能区内实施的科技项目,或围绕产业功能区开展的课题研究,项目实施单位原则上是入驻产业功能区的企业或其他单位(企业应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具体条件:

  一、科技创新平台


  二、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1.申报对象应在我市产业功能区内创办企业;

  2.创办企业主营业务的技术领域属于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且处于产业功能区技术创新链的核心、关键环节;

  3.申报项目前,申报对象企业实际到位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且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

  4.申报对象的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并已进入中试或产业化阶段,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发展或引领带动形成新的产业,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属于“5+5+1”产业细分领域。


  三、重点产业技术路线图研究项目

  申报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联合产业功能区共同实施。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究条件、人员素质、资信等级和管理统筹能力等。


  四、技术创新项目

  1.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1)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为申报及实施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在各领域符合主导产业发展的产业功能区实施。

  (2)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以及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在相关专业研究领域具有显著的技术优势,具有承担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3)项目针对的产业领域明确,项目实施后能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创新产品,有效提升我市相关产业技术整体水平,带动我市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原则上不支持已完成建设的项目。

  (4)牵头申报单位为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原则上达到所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以上;牵头申报单位为规下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原则上高于3%。


  2.重大科技应用示范项目:

  (1)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为申报及实施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在各领域符合主导产业发展的产业功能区实施。

  (2)项目单位相关专业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应当长期从事本领域业务或研究工作,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成果积累和自主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项目示范区域明确,应突出用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

  (4)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够调动相关资源开展工作,并具有行之有效的技术成果展示和推广条件。


  3.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

  (1)由各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产学研用各方共同实施,在各领域符合主导产业发展的产业功能区实施。

  (2)项目按“总项目+子课题”模式组织实施,由牵头单位总负责。牵头单位负责提出总项目方向和子课题设置计划,并会同联合实施单位自主决策。注册地在成都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子课题承担单位数应控制在总项目参与单位总数的30%以内。

  (3)牵头申报单位为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原则上达到所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以上;牵头申报单位为规下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原则上高于3%。


申报材料

       项目信息表、需求汇总表

申报时间

       2019年1月18日-2019年2月12日

联系方式

  成都新经济活力区(高新南区)

  周睿 电话:69765772 电子邮箱:mrphant@163.com

  电子信息产业功能区(高新西区)

  李金龙 电话:87861479 电子邮箱:271150454@qq.com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

  杨雯 电话:85217465 电子邮箱:yangwen511z@163.com

  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高新东区)

  苟雪芮 电话:27250629 电子邮箱:gouxueru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