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院所改革发展专项)
发布时间:2018-05-05 浏览量:95 收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1.省级科研院所设施设备修缮购置资金。
省级科研院所设施设备修缮购置资金由申报单位据实申报,根据轻重缓急按需支持。
2.省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
省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根据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数和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的科研人员数、项目管理绩效、科研投入等情况,结合年度专项资金总额,采用因素法确定资金分配方案。提取10%左右的金额,用于奖补科研投入。再根据申报单位科技人员数、45岁及以下科技人员数分别按35%和55%进行分配。每个单位最低支持5万元,最高支持150万元。由院所自主确定项目并进行全流程管理。
3.省级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省级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根据科技成果的技术水平、成熟度、规模、市场前景等确定,按照重大、重点、面上项目进行分类支持,分别支持经费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一)省级科研院所设施设备修缮购置资金。
1.连续使用15年以上、且已不能适应科研工作需要的科研业务用房及科研辅助设施的维修改造。
2.水、暖、电、气及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
3.直接为科学研究工作服务的科学仪器设备购置。
4.利用成熟技术对尚有较好利用价值、直接服务于科学研究的仪器设备所进行的功能扩展、技术升级等工作。
5.信息网络建设等其他工作。
(二)省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
1.重点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由科研院所自主选题开展的科研工作。
3.所属行业基础性、支撑性、应急性科研工作。
4.团队建设及年轻人才培养。
5.科技基础性工作等其他工作。
(三)省级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聚焦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民生社会发展等重点领域,择优支持技术水平先进、投资科学合理、具有市场前景、经济及社会效益较好、成熟度较高的技术成果实施转化。
科研院所改革发展项目申报单位提出的绩效目标应当明确。根据各类项目特点及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突破技术瓶颈,解决“卡脖子”技术、关键技术问题,获得(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培养、引进人才和团队,项目产品实现销售收入,扶贫目标及其他经济、社会效益目标等。
(一)省级科研院所设施设备修缮购置资金。
1.申报单位用单位账号登陆,在线填写《四川省省属科研院所设施设备修缮购置项目申报书》。
2.申报单位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必要的勘察、设计、论证、询价等前期工作。申报50万(含)以上维修改造、信息网络建设、单台(套)价格50万(含)以上仪器设备购置等需报送可行性论证报告。
3.省级科研院所设施设备修缮购置资金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受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对项目负责人的限制)。
4.每个单位限报2项。
5.申报单位要提出明确的绩效目标,资金使用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作用,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省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
1.申报单位用单位账号登陆,在线填写《四川省省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申报书》。
2.省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应为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3.本年度省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应在2022年6月底之前完成立项安排。
4.申报单位要提出明确的绩效目标,资金使用对本单位或本领域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作用。
(三)省级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1.申报人在线填写《四川省省级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
2.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3.申报单位要提出明确的绩效目标,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线填写“四川省省属科研院所设施设备修缮购置项目申报书”“四川省省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申报书”“四川省省级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2021年8月20日18时。
(二)推荐单位报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18时。
指南咨询:吴宗霖 028-86718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