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成都市科技项目(科技与专利保险补贴)
发布时间:2019-11-11 浏览量:59 收藏
对我市科技型企业参加科技与专利保险给予经费支持。
补贴额度: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购买市科技局确定的当年度重点引导类险种的企业,按实际支出保费的60%给予补贴;对购买一般类险种的企业,首年按其购买该类科技与专利保险险种实际支出保费的40%给予补贴,以后年度按企业购买该类科技与专利保险险种实际支出保费的20%给予补贴。每年每户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1.申报单位为在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科技与专利保险实行一年一投,按年补贴,对采用一次趸交数年或分期付款方式的保险不予补贴。同一保单不得重复申请补贴;
3.对同一企业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
4. 申报单位购买的科技与专利保险启保时间为2019年
1.成都市科技与专利保险补贴申报表;
2.附件材料:
(1)申报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
(2)正式保单;
(3)银行贷款证明(融资类保险必备);
(4)申报企业在各级政府部门已获得财政资金补贴情况(据实提供);
(5)其他材料:保费发票、保险清单等。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17时;推荐单位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3日17时;市科技局(含窗口)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7日17时。
其中:科技金融资助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31日17时,推荐单位及市科技局(含窗口)网上审查截止时间顺延。
申报单位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kjxm.cdst.chengdu.gov.cn)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和上传附件(其中:申报书封面页、承诺书页和审查意见页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由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联合申报需加盖联合单位公章,均扫描作为附件上传)并提交,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三)项目审查
项目推荐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以下简称“市科技局窗口”)、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审查结论。
(注意:项目推荐单位审查后,在签署意见栏须注明项目申报单位入驻的产业功能区,或项目实施所在的产业功能区)
(四)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从2020年项目申报开始,调整报送流程。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届时由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申报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经项目推荐单位盖章同意后,报送至市科技局窗口。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业务处室:科技金融服务处
联系电话:6188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