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黄埔区 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发布时间:2017-10-18 浏览量:485 收藏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复审)奖励100万元,市区分担比例为3:7。
在本区内注册登记、在本区办理税务登记、并在本区实际经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在穗府办函〔2015〕127号文生效期间(2015年11月17日至2017年12月31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复审),可按规定申请奖励。
以下第1至4项材料,分别装订,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其中第3、4项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以下第5至9项材料用于办理拨款手续,所有材料一式一份: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不需再扫描上传;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该申请表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不需再扫描上传;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
3、广州市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印发的企业名单及经费通知(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区科技部门经费下达通知(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申请市级资金拨付函(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
6、企业申请区级资金拨付函(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
7、企业申请市级经费的收据(客户联原件,至少2名财务人员手写签名,加盖财务专用章;复印件一份);
8、企业申请区级经费的收据(客户联原件,至少2名财务人员手写签名,加盖财务专用章;复印件一份)。
9、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提供)。
备注:请经办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核验。
(一)申请人访问http://zcdx.gdd.gov.cn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和《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通过后统一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四)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