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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疫情期间厂房租金减免补助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0-03-27 浏览量:10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3-27/2020-04-09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补助期限:2020年2月-3月。

  补助标准:按照不超过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补助,每个基地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扶持领域

  经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并在疫情期间对入驻中小微企业实施厂房租金减免的示范基地。

申报时间

       于2020年4月9日前

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和安排。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申报、专家审核、现场核查等工作,提出本地区拟支持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保存全部项目资料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原件备查。

  (二)项目备案。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本地区资金安排工作、支持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等情况,于2020年4月9日前报我厅备案(备案资料要求见附件)。并按照《管理办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19〔197〕号)及本通知要求,组织示范基地厂房租金减免补助资金项目登陆四川省工业项目项目(资金)管理平台(http://202.61.89.178:1088)完成入库工作。

  (三)资金拨付。待市(州)报我厅备案后,采取定向财力转移支付的方式拨付补助资金到各市(州),用于支持示范基地厂房租金减免工作。


联系方式

  (一)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联系电话:

  冯易甡  028-87036542                 

  (二)申报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纪委   028-86525303

  (三)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

  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028-86266305

  (四)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028-85353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