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四川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
发布时间:2020-11-06 浏览量:255 收藏
四川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分为区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四类。
一、建设主体
区域类示范基地主要以县级行政区域和省级及以上新区、开发区、园区等为建设主体,高等院校类示范基地主要以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为建设主体,科研院所类示范基地主要以省级以上独立法人科研机构为建设主体,企业类示范基地主要以大型企业为建设主体。
二、建设条件
(一)共性化要求。
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工作机制方面,组织管理机构、工作运行机制、专职人员配置、日常工作支撑等方面基础条件好。
二是生态培育方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创新创业政策、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等方面有亮点。
三是支撑平台方面,推动专业化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方面成效明显。
四是财税金融方面,优化财税支持、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创新金融支持和创业融资服务等方面有特色。
(二)个性化要求
一是区域类示范基地。拥有创新型企业(含各类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独角兽企业等)超过50家,拥有各类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融合支持平台(包括创新平台、研发机构、孵化机构、科技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等)超过25个。近3年,吸纳或带动重点人群(包括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工人等)的年平均。就业人数超过5000人,支持创新创业的年平均投入超过5000万元,新孵化或增加企业数量的年均增速超过10%。
二是高等院校类示范基地。拥有大学生创业企业孵化载体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拥有专兼职创业导师数量超过100人。近3年,获得省级及以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奖项超过20项,支持大学生创业的年均投入超过1000万元。
三是科研院所类示范基地。拥有知识产权数量超过100项,拥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实验室、研究中心、研究院、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超过2个。近3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数量超过3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1000万元。
四是企业类示范基地。拥有各类省级及以上技术创新平台(包括实验室、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等)超过2个。近3年,产学研合作项目年均超过15个,吸纳就业人数年均超过30人。
11月24日前
(一)请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主体结合四川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按申报类别编制建设工作方案(2021- 2023 年),字数控制在8000字左右(编制提纲见附件)。
(二)请相关单位于11月24日前报送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区域类、企业类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由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联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各2份)。高等院校类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由高等学校建设主体报送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各2份)。科研院所类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由科研机构建设主体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各2份)。
(三)根据申报情况,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技厅适时组织开展评审论证并择优确定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名单。评审论证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
省发展改革委 王雷(028) 86702661
经济和信息化厅 邓军(028) 86265962
教育厅 高波 (028) 86110643
科技厅 张文(028) 86717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