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
发布时间:2021-12-24 浏览量:162 收藏
对评审确定的“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在人才培养、快速获权、预警维权、上市后备企业培育、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一、申报范围
在四川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优势示范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省内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或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知识产权密集的新兴企业。
(二)企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扎实,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健全,获得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配备有3名以上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年度知识产权经费预算超过300万元。
(三)拥有一批知名商标品牌、核心专利等高价值知识产权,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主导或参与制订了一批国内国际标准。
(四)近三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均居同行业前列,近三年R&D投入持续增长且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五)近三年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产生了恶劣影响的知识产权纠纷,企业信用好,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六)近三年没有非正常专利申请、抢注和囤积商标等行为。
(七)无其他不适合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培育的情况。
《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表》(附件2),确保提交的附件内容完整(详见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装订规范。
1.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证照复印件;
2.企业知识产权强企培育方案(盖章);
3.企业知识产权专职工作人员任职文件或通知;
4.企业被认定为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优势示范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文件;
5.企业贯标认证证书;
6.企业近三年来的财务报表及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经费投入证明;
7.企业近三年来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明细表;
8.企业近三年来专利实施情况相关材料;
9.企业近三年来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简介;
10.近三年积极主导或参与标准制定证明材料;
11.企业信用查询材料;
12.其他材料。
2022年1月24日前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表》,向所在地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自愿申报。
(二)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依顺序填写《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1),向省知识产权中心推荐。
(三)省知识产权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推荐的企业进行评审确认。
联系人:兰夜明 杨柏强
联系电话:85541718 85512430
邮箱:170708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