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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商贸流通发展促进居民消费的通知

发表于:2020-07-01 关注 

四川省商务厅 中国银联四川分公司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商贸流通发展促进居民消费的通知

川商市运〔2020〕31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中国银联四川分公司各分支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商务部办公厅中国银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商贸流通发展促进居民消费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161号)工作部署,推进商贸流通企业复商复市,促进消费回升,商务厅、中国银联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银联)研究制定了《支持商贸流通发展促进居民消费工作方案》(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和四川银联各分支机构,本着“依法合规、优势互补、共促发展”原则,结合实际抓好落地落实,加强协作联动,建立合作机制,引导企业运用支持措施,形成促消费工作合力。

  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请及时向商务厅和四川银联反馈。

  联系人:商务厅市运处何青松,电话:028-83230059

          四川银联市场部李恒燕,电话:028-61618208

  附件:支持商贸流通发展促进居民消费工作方案


四川省商务厅     中国银联四川分公司

                                 2020年6月28日

 支持商贸流通发展促进居民消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大对商贸流通行业的支持力度,推进商贸流通企业复商复市,推动消费回升,以消费促升级,助力形成强大市场,四川省商务厅和中国银联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银联)共同制定本方案。

  一、加大商贸流通领域支持力度

  (一)降低商户交易成本。2020年9月3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餐饮、零售等小微商户100元以下银联二维码交易,按交易金额的2‰给予特定收单机构和服务商费用减免。对收单机构处理的流通企业1000元以下银联二维码交易,继续按标准费率的40%收取银联网络服务费、发卡行服务费。

  (二)完善企业信贷服务业。四川银联联合收单机构,通过共享金融支付交易数据,为企业增信助贷,由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提供低利率融资服务。与商业银行联动,做好“小微企业卡”发行,满足小微企业支付结算、融资增信等需求,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免费向“小微企业卡”用户提供法律咨询、财税管理、财务软件等服务。

  (三)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商户。支持和鼓励“云闪付”等非接触支付受理方式在各行业小微商户的应用,助力疫情常态化防控。四川银联配套出台受理激励政策,对2020年12月31日前加入银联收银员平台的小微商户,根据云闪付二维码受理交易笔数予以积分奖励。

  (四)推动建设移动支付引领县。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四川银联分支机构主动协同相关主管部门,推动开展云闪付移动支付建设。四川银联协调银行机构、支付机构进行资源配套,资源向县域及农村地区倾斜,着力完善金融基础设施统筹布局和互联互通,为县域及农村地区提供良好的线下线上移动支付电子商务环境,促进县域乡村复商复市。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开展移动支付引领县建设,在基础受理环境、涉农生产场景、云闪付APP应用功能、用户商家普及使用、宣传推广等方面开展云闪付移动支付优化和提升工作,推动移动支付引领县在金融支付基础设施智能化、移动化水平走在全省全国前列。2020年重点支持岳池、武胜、邻水、阆中4县(市)开展云闪付移动支付引领县试点示范建设。

  (五)优化支付结算环境。推动商贸流通领域电子支付受理环境建设,重点支持批发零售、餐饮等行业,汽车、家电、家具等重点商品,电商进农村、步行街改造提升、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夜间经济等的电子支付受理环境优化,支持云闪付等新兴支付方式和行业解决方案发展,为相关商贸流通企业和消费者营造安全、高效、便捷的支付结算环境。

  二、促进消费市场潜力释放

  (六)开展促消费务实合作。鼓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四川银联分支机构加强消费促进相关合作。四川银联将联合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商户等市场主体,发挥支付结算、用户带动等方面优势,灵活运用云闪付等平台,结合“重振引擎助商惠民计划”、“银联62节”等银联主体营销活动,通过发放云闪付消费券等方式,积极参与商务部门举办的“天府里·悦生活”系列惠民促销活动,促进消费回补和市场繁荣。

  (七)支持信用消费发展。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四川银联将联合商业银行、收单机构,完善商贸流通领域信用消费受理环境,推广信用卡分期、消费分期相关服务,促进汽车、家电、家具等耐用消费品消费。鼓励商业银行发行居民消费相关主题联名信用卡,完善和丰富云闪付等平台信用卡申请、账单查询、免手续费还款等信用消费“一站式”服务功能。

  (八)推动消费领域创新发展。共同推动完善商贸流通领域金融配套服务体系,推进居民消费领域与金融支付服务的融合创新,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和数字化转型,支持消费支付服务、消费信贷业务创新发展,促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普及应用,激发消费市场活力,释放居民消费潜力。鼓励推进社区居民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和数字化转型,推进零散分散的商业资源、服务资源接入银联数字社区平台,推动社区商贸服务生活便利化、数字化。
  (十)加强市场研判。双方在共享有关数据基础上,提升消费市场研判和趋势预测水平。根据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双方不定期联合开展对消费市场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题研究;从行业、地区、假日、周期等维度出发,定期对消费市场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分析报告。

  三、强化消费领域数据共享

  (九)推动数据共享。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四川银联、四川银联商务定期不定期(每旬、每月、黄金周、小长假及其他重要时间节点)向商务厅共享居民消费数据,数据内容、格式由双方共同商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四川银联、四川银联商务各分支机构要密切交流合作,探索建立数据共享合作机制。

  四、建立健全合作机制

  (十一)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双方本着“依法合规、优势互补、共促发展”的原则,加强协作联动,发挥商务部门在政策、组织、协调等方面优势,以及四川银联作为银行卡产业核心枢纽的独特优势,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四川消费市场繁荣发展。

  (十二)鼓励地方开展合作。鼓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与四川银联当地分支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就区域内商贸流通领域消费促进、行业政策研究、支付受理环境建设、重点项目联动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四川银联在正常业务经营范围内,对建立合作关系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开展的消费促进相关工作,予以优先支持。

  (十三)建立会商机制。双方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共同商定当期重点合作事宜,确定重点合作项目,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出台和完善相关行业政策与金融支付服务,协调推动合作项目的落实,推动合作关系不断深化和发展。本方案确定的合作事项,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依据市场化原则具体落实,切实做好相关风险预防和管控。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