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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荐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期科技厅已启动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推荐工作。推荐条件、推荐程序、截止时间和报送要求等详见《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见附件)。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和指导区域内有关单位积极申报。
一、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8日(星期四)17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地址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青羊区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服务区2-01至2-03号窗口)。
三、咨询电话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电话:86924834
附件: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2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征集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国科办函社〔2021〕167号),为组织好我省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技术成果基本要求。
1.符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效果明显的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材料、产品等,征集重点领域详见附件1。
2.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知识产权清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
3.已在1个及以上工程化项目上完成应用示范,尚未大范围推广,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
4.尚未被已发布的国家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目录收录。
5.国家主体科技计划(指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成果优先推荐。
(二)申报单位要求。
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推荐程序
1.请各市(州)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申报,并提醒申报单位注意避免多渠道重复申报。
2.各申报单位登录“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信息系统”(http://36.112.71.172:81/ateep/)注册并在线填写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2)。填写完成后,从系统导出打印申报书,经签字、盖章、装订后报送所属市(州)科技局,由其汇总后统一函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注意:纸质申报书应与信息系统中填报的内容严格保持一致,内容不一致或者无水印、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书不予受理。在保证技术成果质量的前提下,申报数量不限。
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拟推荐技术成果进行审核把关,并按科技部的要求推荐报送。
三、截止时间和报送要求
请各市(州)科技局于2021年4月9日17点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四川省科学技术厅(成都市学道街39号,邮编610016)。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思怀 冷祥
电 话:028-86657015
附件:
1.关于征集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
2.征集重点领域
3.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申报书(格式)
4.推荐函(格式)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