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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选聘营商环境观察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1-04-15 关注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选聘营商环境观察员的公告


  为加快推动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改革创新,大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立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现公开面向社会选聘营商环境观察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营商环境观察员候选人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

  (二)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

  (三)具有与履行营商环境建设职能相应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专家学者应深悉国内外经济发展动向、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五)企业家应在成都市区域内投资兴办企业,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


  二、相关要求

  (一)营商环境观察员工作属于社会志愿服务,无相应报酬,工作内容参阅《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附件1)。

  (二)相关填报要求请参阅《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商环境观察员报名表》(附件2)。

  (三)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的营商环境观察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聘并公示。

  (四)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营商环境观察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edwinyuyi@sina.com邮箱。(联系人: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处:黄强,联系电话:61886165、13350086112;余弋,联系电话:61885586、15810644512)


  附件:

  1.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

  2.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商环境观察员报名表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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