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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营商环境观察员的公告
为加快推动营商环境建设改革创新,有效提升市政接入便利化水平,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建立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现公开面向社会选聘营商环境观察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营商环境观察员候选人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
(二)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
(三)具有与履行营商环境建设职能(电力、燃气领域)相应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专家学者应深悉国内外经济发展动向、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企业家应在成都市区域内投资兴办企业,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
二、相关要求
(一)营商环境观察员工作属于社会志愿服务,无相应报酬,工作内容参阅《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附件1)。
(二)相关填报要求请参阅《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营商环境观察员报名表》(附件2)。
(三)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的营商环境观察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聘并公示。
(四)请于2021年7月2日前将营商环境观察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联系人:政策法规处:李一平,联系电话:61885845;燃气与成品油处:陈禹龙,联系电话:618858296;电力处:陈建华,联系电话:61885841;cdjxjzcfgc@163.com)
附件:
1.市经信局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
2.市经信局营商环境观察员报名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4日